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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聚焦!以案为鉴敲警钟,长沙市开福区检察院组织银行职工旁听庭审


(资料图)

“希望银行从业人员都能够以案为鉴,知敬畏、守底线,杜绝违法犯罪行为。”近日,一场庭审结束前,长沙市开福区检察院公诉人贺雨佳对到场旁听庭审的200余名银行从业人员谆谆告诫。

2011年,某银行总行出台了针对小微企业贷款的种子基金授信政策,两年后,该银行长沙分行先后批复同意湖南金某某公司种子基金项下3亿元人民币集群授信,该集群授信第一责任人为时任某银行支行行长助理的被告人李某某。

2013年至2016年期间,在湖南金某某公司的推荐担保下,共有26家公司通过某商会种子基金集群授信项目获得贷款,湖南金某某公司向贷款公司收取贷款总额4%作为担保费,并扣留贷款总额20%的资金作为保证金。在担保贷款过程中,湖南金某某公司协助部分贷款公司向某银行提供虚假商会证明、虚假购销合同等信贷材料,被告人李某某明知湖南金某某公司担保的相关贷款公司提供虚假材料,仍审核通过,并为关系人违规发放贷款,最终造成某银行12笔贷款未结清。

为感谢被告人李某某在贷款方面的帮助,湖南金某某公司向被告人李某某行贿30万元,李某某予以收受。

李某某被抓获到案后,开福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李某某身为银行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向法院提起公诉。2023年5月6日,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李某某因犯违法发放贷款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其违法所得尽数上缴。

庭审上,贺雨佳围绕案件定性、量刑情节,结合被告人在该案中的具体行为和客观证据,与辩护人开展了法庭答辩,并对被告人李某某及到场听庭的200余名银行从业人员进行释法说理,充分展现了检察机关通过办案对宣传金融廉政文化、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为到场听庭的银行从业者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

“这场庭审意义重大,不仅让我们对涉及本行业的司法工作有了进一步了解,更是从同行、身边人的经历中吸取教训,给我们以触动和警示。”参与旁听的银行从业者纷纷表示,将会进一步反思自己的工作所为,时刻绷紧纪律之弦,筑牢清廉自律防线。

贺雨佳在庭审后表示:“某银行总行出台的针对小微企业贷款的种子基金授信政策,原本是银行加强主动服务,助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普惠举动,本案被告人的行为,不仅触碰了刑法中与金融领域相关的红线,还有损害中小企业利益、破坏营商环境之嫌。此次组织银行从业者听庭,是一声‘警钟’,更体现了检察机关‘法护营商’的决心。”

据悉,开福区检察院已于近日成立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赞担任组长,逐步开展全面排查、清结攻坚、专项监督、回头看等工作,拟开展优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优化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对涉民企控告申诉案件办理“绿色通道”等利企利民举措。

该院将坚持能动履职,着力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从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多个角度加大力度,发挥“四大检察”和多部门联合力量,全力为开福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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